据央视《今日说法》9月23日报道:去年9月,四川巴中一家**开展了一项促销活动,每天前一百名顾客,凭当日任意金额收银小票,可免费领取十个鸡蛋。不少中老年人天一亮便守在**门口,只为抢占这一百个名额。
84岁的杨老太在排队过程中被挤倒,最终抢救无效死亡,家属将**方起诉至**。**经过二审,判决老人自担责七成,**担三成。
大河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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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9月5日早晨,原告林某、林某某的祖母杨某某到巴中市南江县某购物**门外,排队参加该**组织的“每天前100名顾客凭当日任意金额收银小票免费领取鸡蛋10个”的活动。因未到**营业时间(上午8点),杨某某遂与其他数十名顾客自发在**门外排队等候**开门营业。
7时11分,在**部分工作人员开门做营业准备时发生人群拥挤事件,杨某某被所站队列前面的人群向后推挤仰面倒地,致头部摔伤,经医院抢救,于同月10日宣布临床死亡,产生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16584.1元。后双方就赔偿责任无法协商一致,老人家属遂诉至南江**。
**负责人表示,老人受伤纯属意外,事故发生在开业之前,而且是在外面的公众场所,是个别人不文明的行为导致现场拥挤引发事故。杨某某自身年龄大了容易摔倒,根本不应该参加这样的活动。**没有半点责任,还以借的名义给了杨某某家人2万元。
南江**审理查明,本案中,虽受害人杨某某排队地点在**门外且在**营业时间之前,但基于**地理位置的限制,在**门外排队的群众其目的就是为了参加**组织的抢购活动。
而且,在营业时间之前排队亦是因为**组织的本次促销活动仅限前100名消费者享有购物优惠,故而,受害人杨某某排队的地点及时间符合常理,被告某购物**应当预料到此种情形的发生并履行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。
与此同时,受害人杨某某时年已满84周岁,应当预见在拥挤的队列中参与抢购可能存在的危险性,自身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,故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较大的责任。
最终,**酌定杨某某死亡的经济损失,由**方承担30%赔偿责任,即94975.23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,合计99975.23元,原告林某、林某某(杨某某孙子、孙女)自负70%责任即221608.87元。
一审判决后,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,二审驳回,维持原判。
法官就此提醒:依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是**、宾馆等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尽的法定义务,管理者因违反该义务导致消费者遭受侵害的,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。而对于消费者,特别是老年群体,应当对自身条件及所处环境有相应的判断,且须格外注意自身安全。
老人的家属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,商家促销一定要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同时也提醒老人,“不该凑的热闹千万不要去凑!”
新民晚报(xmwb1929)综合极目新闻、央视《今日说法》、南江县人民**
编辑:李争 周春晟